抵押权

[发布时间:]2009-1-11 16:56:13 [作者]义乌市香居房地产信息网 [人气]405

抵押权 
   
   抵押权刘指房屋所有权认有将其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浙江义乌香居房产简介及公司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二手房信息 | 浙江省义乌市租房信息 | 房产经纪人 | 合作伙伴 | 用户协议 | 友情链接 | 招聘信息 |帮助中心

客服QQ1:52458656 客服QQ2:343596280      虚假信息举报: QQ52458656

义乌市香居房地产信息网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50281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