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隐匿购房不能避免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sophia [人气]437

   网友杜小姐:我正准备离婚,现在我想以我母亲的名义去买房。想问问我这样做是否可以避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讲解: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张茂荣律师认为,夫妻婚内所购买的房产,属双方共有拥有。如果杜小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出钱购买房产,并以自己母亲的名义办房产证,就是故意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杜小姐是在婚姻期间出资购买此房产,那么丈夫有权要回杜小姐所出的款项的一半,甚至全部款项。

 整改期间也要交物管费

  网友李先生:1个月前小区交楼,我看到墙面有多处裂痕,在入伙确认书注明了要求整改,但现在开发商还说要过几天才来整改,致使我迟迟无法入场装修,请问这段时间我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讲解:佳兆业物管(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楠认为,物业管理费从入伙之日的第二天开始算起,而“入伙之日”指的是入伙通知书上统一约定的交楼时间。只要开发商按照约定时间交楼,物业管理费就应按时交,不管业主有否实际入住。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无法入住,首先要看入伙确认书是否有约定整改时间,若有规定而开发商逾期,则业主可协商要求开发商代交此段时间的物业管理费,但无论如何没有由此拒交物管费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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