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屋登记办法》实施 市民关心夫妻共有产权

[发布时间:]2008-11-27 10:20:00 [作者]sophia [人气]664

    每当新的政策实施,都无一例外要引发时间的争夺;而每一次的新政实施后,都会开始出现必然的困惑与焦灼。新《房屋登记办法》昨天开始实施了。这一次,主角是房地产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们。

  7月1日,李莉(化名)和她的同事必须面对新政到来时第一个工作日的忙碌。

  李莉是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三楼政务大厅的一名工作人员。从7月1日开始,她所在的14号窗口,将正式受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这是《房屋登记办法》正式实施之后出现的全新登记业务。

  在此之前,她主要是办理商品房预购合同备案业务。“在新的规定实行之后,很多开发商对于房屋登记的流程变化比较困惑。而按照我们的操作,在7月1日之前进窗并按照原有表格打印的,依然按照原有程序进行备案登记。而在7月1日以后,将全部按照新的申请表进行。”

  从早上8点至上午10时,李莉共受理了30宗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这些都是按照以前备案申请办理的,按照新申请表进行业务办理的,还没有一宗。”

 焦点:增加询问环节

  9:05,三楼政务大厅14号窗口。

  长沙长长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房产证办理的张志辉,正在窗口前与另外4家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有关预告登记事宜。

  “上周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已经进行了开发商的培训,主要是在表格和流程上发生了变化,确立了预告登记这一新的名词。”张志辉称。

  “预告登记主要是为了确权。”长沙市房地产交易所副所长陈燎原说。据介绍,在新的登记办法实施之后,在程序上新增了询问制度、外勘制度2项登记环节。

  “这次的预告登记申请表中,对于业主的房屋产权情况有一块专门进行询问的部分,尤其是对于夫妻共有产的鉴定。”拿着一份“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张志辉称,“这也是我最困惑的一个部分。如果是属于共有产,那么夫妻双方是否需要同时到场?”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主任易宇安表示,询问制度、外勘制度的设立确保产权审查更合理、更严格、更科学。比如说新《办法》新增了询问制度登记环节,特别对夫妻共有产的鉴定增加了询问环节,这也体现出产权审查更严格。

  “如果属于夫妻共有产权,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签名确认。”现场工作人员称。

 流程:手续更简化

  “肯定更方便了,因为个人、开发商分流了,效率当然会快一些。”海利世纪房地产公司的黄启释肯定地说。

  上午10点14分,长沙房屋产权管理局3楼交易大厅,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偌大的交易大厅人潮涌动。“相对以前个人、开发商和中介混杂在一起,现在采取分流的措施方便很多。”黄启释说。

  为了应对7月1日的房屋登记新政,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全面调整了内部单位、科室工作流程和相关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程序。

  在咨询柜台,长沙市民胡先生正在填写房屋转移登记(询问)申请表。“知道有新办法,了解一点了。以前的两个手续,就是收件和离件合二为一了。手续简化,时间更短了。”

  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在营业大厅,还特地开通“大户”窗口和“中介”窗口,将开发商、中介代理商和个人分流,这种人性化的设置,改变了老百姓与开发商、中介代理商争“窗口”的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并非只针对开发商,个人同样可以申请办理。“理论上,如果个人希望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是可以的,只要带齐所需要的证件和文件就可以。但是在操作中,由于需要开发商配合的证明文件较多,预计个人独自来办理的情况不会太多。”陈燎原说。

  “但在今后,消费者要查阅自己的房屋登记情况,将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陈燎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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