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调整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

[发布时间:]2011-6-26 23:04:10 [作者]罗舜豪 [人气]672

2011年7月1日起,义乌将全面开始实施新的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体系,6月30日前完税的还是按照老标准征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取值只是一个下限,对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按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征税;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契税最低计税价格将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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